淮人社〔2013〕号
关于2013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
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工作有关事宜的
通 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2013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豫人社工考〔2013〕2号)和市人社局《关于2013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信人社薪〔2013〕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为做好2013年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与对象
(一)考核对象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在编人员和聘用人员。
(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二级(技师)考核的工种为药剂员等216个工种(涉及我县33个工种、见附表1)。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级(高级工)、四级(中级工)、五级(初级工)考核的工种是指“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种设置目录总表”所规定的工种(“目录总表”可从信阳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网 下 载,网址:http://www.haxy.lss.gov.cn/)(见附件2)。工勤技能岗位一级(高级技师)考评在农艺工、家禽饲养工、林木种苗工、管道工、园林绿化工、中式烹调师、卫生检验员、农机修理工、渠道维护工、电焊工等10个工种中进行。
(三)2013年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和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再列入考核范围。
二、申报条件
(一)凡符合申报资格条件者,必须由个人申请,经所在单位批准,方可申报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
(二)申报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一级(技师)者,请到县人社局工资股咨询。
(三)申报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二级(技师)考核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2、工作表现和业绩突出,刻苦钻研技术,具有独特技艺、技能特长和传授技艺能力,能解决本工种重大的技术操作问题。
3、2008年9月30日前取得高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并在本工种本等级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
4、具有技工学校(职专)或高中(含职高)以上文化文化程度。对具有较高技艺、年龄较大(男50周岁以上、女45周岁以上)的人员可放宽到初中文化程度。
(四)申报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级(高级工)、四级(中级工)、五级(初级工)考核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1、2008年9月30日前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并在本工种本等级工作满5年以上;或工作年限18年(含)以上,可申报工勤技能岗位三级(高级工)考核。
2、2008年9月30日前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并在本工种本等级工作满5年以上;或工作年限10年(含)以上,可申报工勤技能岗位四级(中级工)考核。
3、2013年9月底前已转正定级,工作年限不足10年的,可申报工勤技能岗位五级(初级工)考核。
(五)转换岗位工种的工勤技能人员申报的条件
首先应按照本人现岗位等级申报所转换岗位工种的考核,考核合格并累计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以上(从首次取得本等级工勤岗位证书的时间开始计算),可申报转换后岗位工种的升级考核。
(六)破格申报的条件
对于取得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岗位等级证书后,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的、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技术成果为多人共同完成的,应为主要完成者)并有省辖市(厅)级以上成果证书以及在省辖市(厅)级以上技能竞赛中获得名次的工勤技能人员,可以申请破格晋升,具体按照原省人事厅《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核聘任工作的实施意见》(豫人〔2003〕92号)、《关于技术工人技能竞赛奖励问题的请示的批复》(豫人工考〔2006〕7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关于举办第八届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豫人社工考〔2012〕3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对符合规定条件申请破格晋升的人员,晋升二级、三级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省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服务中心审批;晋升四级、五级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报省工考办、省工考中心备案。
(七)申报资格条件中的工作年限时间计算到2013年12月31日。
三、岗位等级培训及考核办法
(一)培训:2013年岗位等级培训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工勤技能岗位职业能力、岗位实际操作技能三部分。职业道德、工勤技能岗位职业能力和部分工种的岗位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采取网络授课方式进行。其余工种的岗位实际操作技能仍采取以全脱产集中培训为主的方式进行。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二)考核:岗位等级考核采取定量记分的办法进行,分为岗位操作技能考核、职业道德和工勤技能岗位职业能力。
1、岗位操作技能考核实行百分制,全省统一安排,具体组织实施另行通知。
2、职业道德、工勤技能岗位职业能力两科理论考试,采取答题卡答题形式,由全省统一命题,统一安排。
四、考务工作日程安排
今年5月至9月,组织工勤技能岗位等级培训、操作技能考核和理论考试。具体考核时间及考务工作的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五、工考经费:
根据豫人社工考文〔2013〕1号、3号文件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报名资格审查费、考务费、理论培训和考核评审费,分别为二级(技师)470元、三级(高级工)365元、四级(中级工)320元、五级(初级工)275元,上述费用不包括教材费。
六、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
1、报名程序:本人填写“报考申请表”(见附表3)并携带相关证件,交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由主管部门统一填写 “报考花名册(要求打印)”(见附表4)并加盖公章,收取相关费用,连同申报人的证件报县人社局(同时上报“报考花名册”电子文档),由县人社局统一报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由主管部门统一填涂报名信息卡。
2、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①二级(技师)考核需提供高级工证书、高中以上毕业证书;②升级考核需提供初、中级工证书;按工作年限申报的技术工人,2006年以前进入单位的需提供套改工资表;2006以后进入单位的需提供转正定级表或调入人员工资确定表;③按破格条件申报的,提供相关的破格材料、荣誉证书等。
3、报名注意事项:①本人在填写申请表时,字体要工整,表格上内容都要填写,不缺项,不漏填;②“姓名”、“出生年月”栏必须与本人身份证上的“姓名”和“出生日期”相一致;③“工种代码”栏按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种设置表(见附表2);④“出生日期”和“参加工作时间”栏填写到“日”。⑤培训教材自愿征订,凡自愿征订教材者按书价另行交费(见附表5)。⑥报名时需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张(不要快照,报考技师人员照片不收)。
七、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时间从2013年3月24日开始——4月10日结束,逾期不再受理。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