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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
关于实施“省培计划(2013)”地方培训项目的通知(转发)
发布时间:2013-06-22 13:09:53浏览量:645

教师〔2013223

各县区教体局,各管理区教育办(局),市直相关学校: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省培计划(2013)”地方培训项目的通知》(教师〔201347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要高度重视“省培计划(2013)”地方培训工作。各县区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和《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培训模式改革全面提高培训资质的指导意见》(教师〔20136号)精神,落实好五年一周期不少360学时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好“省培计划(2013)”地方培训项目。要将“省培计划”与“国培计划”、“名师培育工程”等统筹规划,理顺省、市、县级分层、分类培训的关系。“省培计划(2013)”骨干教师培训要求高、时间长、内容多,总培养周期为一年,采取“院校集中培训、校本反思实践、课题研究引领”的“动态延伸”混合培训模式,是我省贯彻教育部提高教师培训质量的又一创新。各县区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结合自身特点与优势,大胆探索和尝试,既要抓好前期参训,又要抓好后期校本实践、课题研究和成果转化等的管理,切实提高培训质量。

二、认真做好参训学员的选派工作。一要严格按照省参训学员条件要求和名额分配(见附件),遴选参训学员于620日前将参训学员登记表以电子文档报送师训科,参训学员登记表注明是否名师和年份。二要及时通知学员参加培训。各县区接到市教育局师训科电子版的报到通知书后(具体培训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应及时下载、印制,加盖本县区师训部门印章后送达参训学员,学员必须持市级名师证或市级骨干教师证、通知书到指定的培训单位按时报到。对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的学生,各县区应及时补充新的合格教师替换参训,确保完成下达的培训指标。

三、及时做好办理继续教育证书工作。对按时完成全年各项培训任务并符合省级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条件的学员,可颁发省级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证和市级“省培计划”培训证,培训260学时记入继续教育。

师训科联系人:黄文卫;联系电话:6221783;邮箱:sxk17832003@163.com

                信阳市教育局       信阳市财政局

2013619

  信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3619日印发

“省培计划(2013)”地方培训项目—骨干教师名额

分  配  表

县    区

高中

初中

小学

幼儿园

浉 河 区

2

4

8

1

平 桥 区

2

4

8

1

罗 山 县

2

3

8

1

光 山 县

2

4

7

1

新    县

1

3

8

1

息    县

2

4

8

1

潢 川 县

2

4

7

 

商 城 县

2

3

8

 

淮 滨 县

2

3

8

 

羊山新区

 

1

1

 

南湾管理区

 

 

1

 

工业城管理区

 

 

1

 

上天梯管理区

 

 

1

 

鸡公山管理区

 

 

1

 

信阳高中

1

 

 

 

实验高中

1

 

 

 

第三实验高中

1

 

 

 

信阳育才中学

 

1

 

 

信阳羊山中学

 

1

 

 

第二实验小学

 

 

1

 

第三实验小学

 

 

1

 

\

教师〔2013472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实施“省培计划(2013)”地方培训项目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河南省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1796)精神,现就启动实施2013年“省培计划”地方培训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省培计划(2013)”地方培训项目,将在总结20112012“省培计划”实施工作经验基础上,根据“国培”引领“省培”、“省培”反哺“国培”的原则,将“省培计划”与“国培计划”、“名师培育工程”等专项计划统筹规划,并纳入教师梯队建设体系。通过组织具备条件的骨干教师到具备资质的并承担过“国培计划”任务的高等院校进行30天左右的集中培训和校本反思实践以及课题研究,着力解决他们在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促进专业能力发展,发挥骨干作用。2013年,“省培计划”连同“国培计划”实施,聚焦培育一大批省级骨干教师,夯实省级学科教学名师的培育基础,形成以教学名师为引领的教师梯队建设体系。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从“国培计划”未覆盖的城市市区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高中教师中遴选,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担任省辖市级名师,或省辖市级骨干教师两年以上,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二)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三)身体健康。

三、培训内容

各地要认真贯彻《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标准(试行)》,将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技能作为培训的主要内容,以典型教学案例为载体,创设真实课堂教学环境,紧密结合学校教育教学一线实际,开展主题鲜明的技能培训。实践性课程应不少于教师培训课程的50%。要将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师德教育和信息技术作为通识课程,列入培训必修模块。遵循立德树人的根本要求,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结合《河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十二五”规划》和国家、省级培训内容,实行差异化培训,差异化管理,抓高端、补短板、形成专题,提炼培训特色,突出培训学段、培训主题,全面促进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提高和专业能力发展。

四、培训形式

要针对教师学习特点,强化基于教学现场、走进真实课堂的培训环节。通过现场诊断和案例教学解决实际问题,采取跟岗培训和情境体验改进教学行为,利用行动研究和反思实践提升教育经验,确保培训实效。改革传统讲授方式,强化学员互动参与,将院校集中培训与优质中小学幼儿园“影子教师”实践相结合增强培训吸引力、感染力。要注重训后跟踪指导,培养教师的持续发展能力。

2013年要采取“动态延伸”的混合培训模式,即:院校集中培训、校本反思实践、课题研究引领“的模式。以教学实践问题为核心,整体设计集中培训、校本研修和课题研究等内容,集中培训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和互动性。校本研修突出参训教师的示范作用,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承担集中培训任务的高等学校要加强训后的跟踪、指导与管理,参训教师返校后,制定校本研修方案,组织开展不少于10次的校本研修活动,并填写《2013年河南省“省培计划”参训学员校本研修活动记录》(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及承担培训任务的高校存,见附件5)。课题研究突出参训教师的理论研究和反思提升能力,强化课题研究团队,强化研训一体化建设,推动教师由“忠实的实践者”向“反思型的实践者”、由“教书匠”向教育教学专家转变,各地及承担任务的高等学校要结合实际,研制课题指南,组织开展以突出实践教学为中心的课题研究,并做好相关课题的立项与结项,在此基础上,省教育厅再遴选一批优秀成果(见附件6)。同时,各地要会同承担任务的高校组建培训辅导团队。

“动态延伸”混合培训模式,是我省贯彻教育部关于提高教师培训质量的一次探索和尝试,各地在上报“省培计划”项目实施方案予以体现的同时,鼓励各地、各校结合自身优势不断创新,形成特色,切实提高培训质量。

五、时间安排

2013年“省培计划(2013)”骨干教师培养周期为一年。其中,“省培计划(2013)”地方培训项目须在201310月底前实施完毕(届时报阶段性成果),其中校本反思实践、课题研究须在20145月底前完成,20146月各地上报省级骨干教师培育情况及人员名单(见附件7),省教育厅审核后颁发相关证书。各地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从当地实际出发,做好项目规划,科学研制项目实施方案,并于2013620日前将项目申报书、参训学员登记表(见附件13)纸质件一式15份和电子文档报“省培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省教育厅将组织项目评审组对项目进行评审,经项目评审组通过后各地才能组织实施。项目评审的具体时间、方式等另行通知。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要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培训模式改革全面提高培训质量的指导意见》(教师[2013]6号),创新培训模式,下大力气提高培训质量。要将“省培计划”纳入当地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培训工作总体规划,精心谋划和组织项目实施工作。同时,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提供优质培训服务。要加强教师培训管理信息系统的利用工作,建立健全学员的培训档案制度。

(二)要按照分配名额(见附件2)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遴选参训学员,采取教师申请、学校推荐、省辖市(或省直管县、扩权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各地要根据分配名额分学科分学段分年度实施。

(三)要采取招(邀)标方式,遴选符合资质条件的高等院校承担培训任务。各地的招(邀)标通知要于615日前在河南省教育厅网站(www.haedu.gov.cn)公布。

(四)省直管县、扩权县的实施工作可提请所在省辖市统筹安排。

(五)加强监管,确保质量。省教育厅、财政厅将建立“省培计划”培训效果评价制度,及时对各地和有关教师培训机构的培训内容、教学安排、管理服务、学员满意率以及各地教师培训投入等状况进行调查,评价结果将作为下一年“省培计划”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各承担培训任务的院校和培训机构也要加强自评,不断改进工作,高质量地完成培训任务。参训学员结业并完成相应的校本引领和课题研究后,经省辖市(或省直管县、扩权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符合省级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条件(见附件4)者,可报请省教育厅颁发省级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证书。

(六)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支持各地实施“省培计划(2013)”地方培训项目,主要用于支付培训期间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专家劳务费、教学资源费、场地设备租用费。同时,各地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精神,进一步加大教师培训投入力度,积极安排本级教师培训经费,在做好年度“省培计划”骨干教师培养任务的同时,积极探索并推进教师网络研修社区建设,开展好各项教师专项培训计划,认真贯彻落实好五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进一步扩大“省培计划(2013)”实施效果。各地要加强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对培训任务承担机构预算执行、经费使用和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违规违纪行为,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省培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肖立志,电话,6592761818637188605 ;通讯地址:郑州市黄河路124号河南电视广播大学综合楼811室,邮编:450000,邮箱:hnjs@vip.163.com

教育厅联系人:李社亮,0371-69691697,邮箱:lsl@haedu.gov.cn

附件:1.“省培计划(2013)”地方培训项目申报书

2.“省培计划(2013) 地方培训项目参训学员名额分配表

3.“省培计划(2013)” 地方培训项目参训学员登记表

4.省级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条件

5.“省培计划(2013)”参训学员校本研修记录表

6.“省培计划(2013)”地方培训项目参训学员优秀科研成果推荐表

7.“省培计划(2013)”地方培训项目参训学员汇总上报表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河 南 省 财 政 厅

201366

附件1

省培计划(2013”地方培训项目

申  报  书

申报地市(公章)                         

具 体 负 责 人:                         

联  系  电  话:                         

二 〇 一 三 

一、项目规划情况

人数

培训机构

时间

经费标准

(元//天)

经费总额(万元)

二、培训实施方案

培训主题

培训主题名称,不超过30字。

目标

定位

请根据“省培计划”对该类项目的目标要求,阐述本项目能够达到的具体目标和定位。不超过200字。

对象

分析

请根据项目的目标定位、培训经验及学员需求调查情况,分析培训对象的需求,不超过300字。

内容设计

请用图示化方式表达培训内容设计及模块设置之间的逻辑关系。

经费投入绩效

拟带动本级投入经费情况,培训人数和效果,资金管理具体措施等。

培训形式

集中研修

(方案设计、指导和管理)

校本反思实践

(方案设计、指导和管理)

课题研究引领

(方案设计、指导和管理)

培训课程

专题

学时

内容要点

来  源

授课

教师

单位

职称

注: “来源”是指课程是否来自于《“省培计划”课程标准》的课程内容。如选自《“省培计划”课程标准》,填“是”;如果是自主设置课程,填“否”。

三、申请单位意见

申请单位

意见

申请单位对实施省培计划项目的承诺等。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省培计划(2013年)” 地方培训项目

参训学员名额分配表

单位

名额

单位

名额

郑州

145

周口

156

开封

83

驻马店

143

洛阳

132

济源

14

平顶山

86

巩义

19

安阳

86

兰考

15

鹤壁

35

汝州

20

新乡

108

滑县

23

焦作

73

长垣

17

濮阳

87

邓州

28

许昌

102

永城

29

漯河

49

固始

31

三门峡

52

鹿邑

22

南阳

165

新蔡

19

商丘

160

项城

21

信阳

141

中牟

15

注:郑州市分配名额含省实验中学、省第二实验中学、省实验小学、省实验幼儿园;

    开封市分配名额含河南大学附中;新乡市分配名额含河南师范大学附中。

附件3 

“省培计划(2013年)” 地方培训项目

参训学员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称

学校

学段

学科

是否名师

附件4

省级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条件

(一)具有良好师德。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具备较高学历(幼儿园和小学教师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高中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持有教师资格证,在中小学、幼儿园担任教育教学工作并且教龄连续在10年以上,能用标准普通话交流,也可以用英语交流。

(三)学科专业基础及教学基本功扎实,教育技术能力较强,教学成绩突出。在全省相应专业领域有一定知名度。

(四)身体状况良好。

(五)继续教育成绩突出。个人信息已登录《河南省中小学教师教育网》的《河南省中小学教师教育管理系统》。

附件5

“省培计划(2013年)”参训学员校本研修记录表

年度活动编号:           

活动主题

以及要解决的问题

主持人

主讲人

参加人员

活动时间

与地点

活动方式

与过程

活动

小结

(要求另外附纸书写)

学校认定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培训团队评价意见

签  名

年  月  日

 

附件6

“省培计划(2013年)”地方培训项目参训学员优秀科研成果推荐表

项目名称

主持人

成员

研究成果推广范围

研究成果所取得的社会效益

附件7

“省培计划(2013年)”地方培训项目参训学员汇总上报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称

学校

学段

学科

集中研修

完成情况

校本反思实践完成情况

课题研究完成情况

其他完成情况

是否建议授予省级骨干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