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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
微课程大赛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22 08:44:38浏览量: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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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全国微课程技术暨校本作品开发创意大赛方案

现如今,最大的热点当属微课程了。不论教育行政部门,还是有关学校,均将目光投到了微课程方面。不同于传统纸质教材,微课程是用更加灵活的教学策略,更加丰富多样的多媒体形式,可以有声音、动画、图片、视频,简短有趣、生动形象,充分运用学生碎片化的时间完成教学。微课程可以发挥每一位老师的教学魅力,彰显出整个教师群体的智慧。

为了提高微课程的质量,以大赛引领校本作品的开发,发挥优秀作品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微课程技术与校本作品开发相结合,举办“全国微课程技术暨校本作品开发创意大赛”。

一、组织机构

主管单位:中国教育报刊社

办单位:中国教育报刊社培训中心

人民教育家研究院网络学院

办单位:华智科育(北京)信息科学研究院

李玉平微课程工作室

微课程研究》杂志社

二、征集内容与要求

1.参赛作品包括三种形式:PPT微课程、录屏微课程及视频微课程;

2.PPT微课程作品播放时所需链接的音频、视频及相关附件应放在同一个文件夹一并提交;

3.录屏或视频微课程格式为MPEGWMV

4.播放时长应为5—8分钟为佳,不超过10分钟为宜;

5.作品命名规则:单位名称-作者-课程名称,如:北京师范大学-王明-小蝌蚪找妈妈。

三、作品提交方式

1.以CD或DVD光盘为载体报评,另附纸质申报说明一份,内容包括课程的制作工具、运行环境、课程内容、特点介绍、作者联系方式等。光盘及附件邮寄至评委会;

2.关注“微课”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提交作品,添加为微信服务号:weikeyanjiu,或者扫二维码(附后);

3.通过电子邮件申报,电子邮件地址:pf2014520@163.com

4.在线申报:http://www.chinaedutc.com。

 四、评选程序

1.本次活动实行三审三评制度。

初评:评选出优秀作品进入复评;

复评: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终评:评选出特等奖和组织奖。

2.各地在报送前,要由学校进行初审,基层教研部门进行初评,并认真签署意见。复评终评由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的评委会签署意见,评审将严格按照专家组制定的标准进行,以保证公开公平。

3.培训研讨及颁奖活动

微课程技术培训:根据作品征集情况,为普及微课程技术,提高制作水平,分区域进行微课程技术培训活动。

颁奖及研讨活动:邀请教育有关部门领导及微课程专家,在北京举办颁奖典礼,为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奖,深入研讨、展示交流优秀微课程,分享制作经验。

4.获奖作品的作者享有作品的著作权,且同意授权组委会将作品分类出版系列光盘,并在官方网站、研讨会及相关推广活动中使用。

五、评审标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权重

标准

选题设计

选题简明

5

小(微)而精,主题鲜明,具体,不宽泛。

设计合理

5

有针对性,能有效解决问题。

课程内容

科学正确

10

科学规范,有典型性,有代表意义。

逻辑清晰

10

符合认知规律,主题突出,过程清晰,简明易懂。

作品技术

技术规范

10

图像稳定、播放流畅、音画同步,视听效果好。

制作方法

10

制作方法简单易学,易复制传播。

教学效果

形式新颖

15

构思新颖,形式有创新,内容有创意。

生动有趣

15

形象生动,精彩有趣,启发引导性强,易接受。

教学结果

20

完成设定的教学目标,有效解决实际教学问题。

 六、时间安排

1.作品报送时间:2014年10月—2015年6月;

2.评审及颁奖时间:2015年7月—10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菲老师  010-56239879   传真:010-51418079

服务质量监督电话:010-82296763

网址:http://www.chinaedutc.com。

作品邮寄地址:北京市100043-23信箱 (邮编100043) 

 

微课程参赛作品提交统计表

 

单位名称

 

提交方式

£邮寄光盘  £电子邮件  £网站上传  £微信公众平台

序号

         

作者

作品形式

备注

 

 

 

 

 

 

 

 

 

 

 

 

 

 

 

 

 

 

 

 

 

 

 

 

 

 

 

 

 

 

 

 

 

 

 

 

 

 

 

 

 

 

 

 

 

 

 

 

 

 

 

 

 

 

 

 

 

 

 

 

 

 

 

 

 

 

 

 

 

 

 

 

 

 

 

注:由单位统一组织的参赛作品经过提交后,填写本统计表,传真或电邮到评委会。本表可以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