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办事处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县直各单位和各人民团体党委(党组)、总支、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进一步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业的热情,切实加强我县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淮滨县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淮滨县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淮滨县第七批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的原则和范围
推荐原则:坚持党管人才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不论单位性质,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不拘一格选拔优秀人才。
推荐范围:从在我县辖区内科技创新、经营管理、专业技术、学术研究等方面有较深造诣,并为淮滨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优秀人才中择优推荐。主要包括;党组织隶属地方管理的市驻淮企、事业单位的人员;县管;县属企、事业单位的人员;淮滨县辖区内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的人员;其他被社会公认的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已是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一般不列入选拔对象。
二、推荐人选的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同行业中有较高威信或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五十周岁(1965年4月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同时,近五年(从2010年开始)以来应具有下列成绩之一者,均可作为推荐对象。
1、获得县以上(含县级)科研成果奖者,以及在科研成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2、在重大工程建设、重大技术项目和企业技术改造工作中,采用新技术缩短建设周期、节约投资、提高产量、增加产值和推动科学技术进步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3、在省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较高学术价值论文或在市以上出版学术专著的学科或行业带头人;
4、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科研攻关等方面提出有价值的可行性论证、改革方案被采纳,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关专业技术人员;
5、在教育、文化新闻、体育、卫生、艺术、法律、金融、经济等专业造诣较深、工作中有创新和重大贡献,成绩显著,在全县同行业中具有较高公认度;
6、长期在农、林、水一线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在新技术推广应用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取得突出成绩,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在发展农村优势特色产业中做出贡献的各类生产能手、能工巧匠、经营能人、科技带头人等农村实用人才。
获得国家、国家部委、省、市、县奖励的,是指获奖项目的主要承担者。
已满管理期的淮滨县第六批拔尖人才,符合条件的需要重新推荐认定。
三、推荐人选报送的程序
选拔工作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按行政隶属关系推荐人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人选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基层党组织申报.单位推荐的,由个人向单位申请,经单位党组织研究签署意见后统一报名。个人自荐的,可以直接到县人才办申报。
四、推荐人选需要报送的材料
各单位推荐人选的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党组织关于推荐淮滨县第七批拔尖人才的报告1份(正式文件);
2、《淮滨县拔尖人才推荐呈报表》7份、考核材料1份(重点介绍2010年以来取得的专业技术成果,及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等,A4开纸打印,含电子版)。
3,相关证明材料:
(1)自然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复印件;
(2)有关奖励证书和鉴定证书复印件;
(3)有关著作的封面、目录及版权页;有关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和论文被核心期刊收录的证明复印件;
以上材料要按照单位党组织推荐报告、考核材料、《淮滨县拔尖人才推荐呈报表》(1份)、相关证明材料的顺序用A4开纸逐人装订成册。
五、推荐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营造人才成长环境。评选拔尖人才是充分调动各类人才创新创造热情的有效措施。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拔尖人才人选推荐工作,利用多种方式宣传本通知精神,
宣传本系统、本单位人才典型事迹,让优秀人才参与推荐竞争。通过开展拔尖人才选拔推荐,进一步形成尊重人才、服务人才、激励人才、凝聚人才的良好环境,使人才在建功立业的实践中获得持续发展的动力。
2.严格条件程序,公开公正推荐人选。各报送单位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要认真审核,确保材料真实客观。要综合比较、优中选优,按要求提出推荐人选,最后由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上报。
3.各报送单位要认真组织,按时完成推荐工作。有关材料于5月20日前报送县委知工办(县委A楼后楼A324)。
联系电话:0376-7768080
联系邮箱:hbrcba@sina.com
附件:1、淮滨县拔尖人才推荐呈报表.doc
2、淮滨县第七批拔尖人才人选名册
中共淮滨县委组织部
201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