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增强全校师生“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的三关爱意识,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我校决定组建“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以此推动学雷锋活动机制化、常态化。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弘扬新时期的雷锋精神,广泛普及“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充分发挥雷锋精神在六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组织领导
组 长:孙 鹏(校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副组长:朱 凯(校团委书记)
成 员:张克玲、马晓琳、康 俊、郑立勋、王湘军、凌端运、
李俊青、张成林、何 群
三、组建对象 全校师生均可参加。
四、组建原则 “学雷锋志愿服务队”按照自愿报名的原则进行。
五、志愿者招募条件
1.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能履行学雷锋志愿服务组织的有关规定。
六、服务内容 扶贫济困、扶弱助残、环境秩序维护、文明交通劝导、公共场所、公共秩序文明引导、文明礼仪、网络文明传播、生态环境保护、护林爱绿等。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成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是贯彻落实上级部门要求,是扎实开展志愿服务工作,推进学雷锋活动常态化的重要举措。学校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组建任务圆满完成。
(二)注重宣传,营造氛围。 通过多种途径,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广泛普及志愿理念,推动形成关心、支持和参与学雷锋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让更多学生和老师自觉加入到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中来,促进志愿服务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