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教文〔2016〕143号
关于开展评选表彰全县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初中,县直各学校:
根据《信阳市教育局关于评选表彰信阳市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教人〔2016〕29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组织开展评选表彰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工作。请接此通知后,严格按照市局文件精神和县教体局评选表彰方案要求,对照评审条件,履行推荐程序,分别推荐市、县级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人选,按照时间和材料报送要求,及时将相关评审材料报送到教体局人事股。
附件:1.《信阳市教育局关于评选表彰信阳市教育系统优
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2.关于评选表彰全县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
工作者的实施方案
淮滨县教育体育局
2016年8月3日
附件1
信 阳 市 教 育 局
关于评选表彰信阳市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教人〔2016〕294号
各县区教体局、平桥区职教局,各管理区教育局(办),市直有关单位:
近年来,全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科学发展理念,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广大教职工在推进我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过程中做出更大贡献,经研究决定,今年教师节期间评选表彰一批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对象
1.优秀教师的参评对象为中等及以下教育机构(含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等)学校专任教师和其他教育机构教研人员。
2.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参评对象为学校校长、书记,教育行政部门干部和其他教育机构管理人员。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教育机构中担任副处级(含)以上职务的领导干部不参加评选。
3.任现职以来已经获得过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市以上劳动模范、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工作者等),市级以上优秀教师、人社部门表彰的市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市拔尖人才、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省、市级名师、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省特级教师等,不参加评选。
二、表彰名额及推荐结构比例要求
(一)表彰名额
拟表彰优秀教师和优秀工作者共900名。其中优秀教师85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50名。
(二)推荐结构比例要求
1.推荐名额主要依据2015年度教育统计数据按比例分配。
2.各县区、各单位要统筹考虑本地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中不同类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推荐名额及其所占比重,努力做到普通中小学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和教育教研机构均有代表。
3.各县区、各单位要坚持向教学第一线教师倾斜,尤其要向条件艰苦的农村地区教师倾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占总名额的65%以上,乡村学校教师占总名额的50%以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应占推荐总名额的5%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有在农村任教、支教(一年以上)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育教学成绩突出,为学校全体教师所公认。
2.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积极承担学生管理工作,关心爱护学生,师德表现良好。
3.积极开展教研活动,近3年来参加过县级(村级小学教师参加过乡镇中心校)以上优质课竞赛并获奖;或认真进行教学反思,写出有较高水平的教研论文;或积极参与课题研究、校本课程开发并取得一定成果。
4、教研员任现职以来,能够较好地组织开展本区域教学研究工作,得到本学科教师的一致认可,指导学科教师在优质课竞赛、课题研究、课程建设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近三年来承担有市级以上课题研究。
(二)其他条件要求
1.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参加评选,必须按照校长培训有关规定参加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2.学校教师和教研机构业务人员参加评选,必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则上,基础教育学校教师和其他教育机构教研人员应受过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村级小学教师受到过乡镇中心校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应受过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表彰。
四、评选推荐的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推荐必须坚持政治坚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优中选优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以思想表现优秀、工作实绩突出作为主要衡量标准;坚持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评选申报的方式。推荐对象必须经过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人选姓名、单位和简要事迹等。
(二)要建立评选工作责任制,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奖励,推荐表彰名额不再递补。
(三)市评审专家组将集中对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将在信阳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为保证评审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地、各单位务必于2016年8月15日至8月17日将有关材料上报市教育局人事科。报送的材料包括:
1.评选推荐工作报告1份(正式文件,内容包括评审委员会组成情况、资格审查情况、评选工作程序、公示情况、推荐对象整体与结构情况等)。
2.《信阳市教育系统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电子版请转换成excel格式),加盖公章,一式1份。
3.《信阳市教育系统优秀教师信阳市教育系统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一式2份,双面印制。
4.相关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合格证书等各类证件及证书复印件1套(装订,由审验人逐一签字并加盖公章)。除校本教材外,原件由各地、各单位奖励机构负责审验、留存,报送时不再提交。如在资格审查中有异议的,再通知有关单位报送,表彰工作结束后退还。
5.上述第3、4项材料须逐一单独装袋(材料袋封面须注明:推荐单位、推荐人选单位、姓名、申报荣誉称号等)。
6.各类表格、文档等可从信阳市教育局官网(www.xinyangedu.gov.cn)下载。报送的各种纸质材料一律使用A4型纸张。
材料报送地点:信阳市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6224003
六、组织领导
信阳市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各学校、市直有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和评审委员会,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做好评选推荐的各项工作。
附件:1.信阳市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额
分配表
2.《信阳市教育系统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
选一览表》
3.《信阳市教育系统优秀教师申报表》
4.《信阳市教育系统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201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