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翻越学校围墙和大门。
2、在校园内吸烟、喝酒。
3、践踏校园绿化带。
4、男女生非正常交往。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男女非正常交往。
① 男女生相互陪护到医务室输液、看病;
② 男女生互相追逐打闹,动手动脚;
③ 一男一女在公开场所或隐蔽角落单独接触;
④ 男女生互相请客,互发短信,互赠礼物,互传纸条、书信;
⑤ 互相以兄妹或其它昵称称呼;
⑥ 男女生一起进餐<相互代买饭菜、公用一张餐卡、共用同碗饭菜等;
⑦不经允许进异性宿舍;
⑧男女生两人频繁交往;
⑨男女生两人拉手、搭肩、搂抱、接吻等。
⑩不准男、女生在走廊、连廊单独交谈
以上行为发现其一者,除给予纪律处分(留校察看)外,视情节及影响,回家自我反思,接受家长再教育二至四周,屡教不改者,直至劝其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