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共场所安全防范
(1)在操场、食堂、教室、阅览室、实验室、办公室等场所要注意保管好随身携带的物品;短暂离开时,要将贵重物品带走。
(2)不要把钱包、MP3、复读机、计算器等贵重物品及大额现金放在书桌抽屉内和床上,应随身携带或交班主任老师处保管。
(3)发现物品丢失或可疑人员时要及时与寝室管理人员或班主任联系,并报告政教处。
(4)请自觉遵守校园公共场所有关管理规定,共同维护校园公共场所正常秩序。
2、宿舍安全防范
(1)养成随手锁门、关窗的良好习惯,做到人不在即锁门。
(2)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钥匙,不要随便借给他人或乱丢乱放
(3)不要擅自留宿外来人员,发现可疑人员应提高警惕,及时报告寝室管理员或班主任。
(4)妥善保管各类贵重物品,尤其是钱包、MP3、复读机、计算器,须上锁存放或上交班主任处保管。
(5)禁止点蜡烛或使用明火。
(6)禁止使用伪劣电器和大功率灯具、热得快、电热毯、电饭煲等电器。
(7)禁止在宿舍焚烧物品及存放汽油、酒精、丙酮等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有害、放射性危险品。
(8)禁止在宿舍私拉乱接电源。
(9)禁止随意动用消防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