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学校良好的育人环境,确保学校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制度
值班制度是学校加强管理,保障学校正常教学工作、维护师生正常生活秩序的重要手段。学校采用“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安保人员24小时坐班的“三位一体”值班模式,细化为学校行政值班、学生管理值班、门卫和巡查值班三种形式。
1、值班安排
学校行政值班由学校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学生管理值班由各年级部负责安排,门卫和夜间巡查值班由政教处负责安排。
2、值班职责
带班人员为校长和学校中层领导和学生管理干事,要务必保证电话畅通,督促各值班人员认真履行值班岗位职责,做好24小时的安全保卫和学生管理工作。对值班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应第一时间解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年级值班教师要按时到岗,忠于职守,加强对三餐、午休、晚自习的管理,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值班期间发现问题要妥善处理,并及时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
保卫室值班人员要有高度责任感和警惕性,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对进出校园的人、车、物要做好检查和登记。
所有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交接班,不得擅离职守,私自离岗,更不准私自找人顶替,如遇特殊情况,须报请有关领导批准。
二、巡逻制度
巡逻制度是杜绝学校安全事故的最有效办法,为了确保学校的绝对安全,学校建立了24小时校园巡逻制。
1、巡逻安排
学校巡逻分为白班和夜班,白班巡逻由值班领导、教师负责。夜班巡逻由值班领导、班主任、政教处和专职保卫人员负责。
2、巡逻职责
白班巡逻人员应根据职责要求,在学生入校、离校、体育大课间、午休、自习课等重点时间段对重要部位加强监督管理,做到勤巡视、勤检查。在学生进出校期间要在校门口、教学楼前执勤,节假日放学时要对各教学楼进行安全检查,做好清校工作。
夜班巡逻人员要按时到岗做好交接班工作,查巡门窗、用电设备的关闭情况,做好防火、防盗,保护好公共设施、财产和物资的安全。定时对校园各处进行巡逻,细致地检查每一个角落。认真做好巡逻记录,保护好师生员工宿舍区、生活区的安全。
三、责任追究
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在值班、巡逻期间擅自外出、玩忽职守,导致发生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造成国家财产、集体财产、人身安全损害的,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