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校园消防突发事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处理,扎实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保障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教育部门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应成立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组 长: 李 明
副组长: 贾 旷 马明友 林锡宇 马明东 孙鹏
成 员:各处室各年级组负责人
职 责:
1.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消防应对措施。
2.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灭火、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救助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对应急处理程序进行布置、指导。
5.各部门或各室负责人为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成员。
6.本领导小组负责一切消防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淮滨高级中学
2017年2月16日